为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育人作用,激励学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学院设立本科生启迪助学金。根据《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结合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启迪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金额及名额分配
化学学院各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共奖励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0级:2人
2021级:2人
2022级:3人
2023级:3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勤俭节约,且为2023年度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5.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完成参评学年(即2022-2023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
6.同一评选年度内,院级社会助学金不兼得。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化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启迪助学金)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保存在同一PDF文件中,于5月26日(本周日)中午12:00之前在指定链接内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提交链接:https://f.wps.cn/g/DiuiPk4g/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学生资格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院评审。学院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通过材料评审方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评审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公示名单。拟获奖学生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予以相应奖励。
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家辉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1514296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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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