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合理、择优选拔、竞争上岗”的原则。化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对申请招收研究生的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岗位履职、育人成效、学术造诣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严格按照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导师招生资格。

二、工作要求

1.申请对象。凡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包括兼职)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方可在所申请专业招收研究生。对于年均在校时间不足6个月的短期聘用教师,实行联合指导的方式,在满足审核条件的前提下,应配备合作导师并填写合作导师备案表,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申请免审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唐匡学者”领军教授A类及以上岗位人才。

(2)五年连续通过招生资格审核且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未出现C和D(获学位研究生不少于2人)的申请教师(2023年招生资格审查已使用本条,2024年不能连续使用)。

(3)达到育人成效审核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见2023版审查条件)。

3.不予受理的申请范围。对于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论文抽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记分满12分等原因在2024年受到暂停招生处罚的教师和在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中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请招生资格。

三、审查办法及条件

化学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依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附件1)、《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学博、学硕、专硕)》(附件2)和《化学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附件3)。

本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所考核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整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博士招生名额分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所有论文、专利、软著、奖励类成果均需录入学校“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次录入。教师的科研项目将按考核时间节点从后台直接导入,无需老师操作。系统将依据2023版资格审查条件及博士名额分配办法,自动计算学术业绩积分,并用于后续研究生相关学术评价工作中。因此,除采用2023版资格审查条件的教师外,达到免审条件的教师也需在一张表中录入成果。

四、年龄要求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在退休前按规定学制能够完整培养完一届研究生,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应为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吉林大学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延聘条件和招收直博生的教师,年龄要求按相关规定做对应调整。

五、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外网登录需使用VPN)提交申请:在基本信息页填写是否免审并选择免审依据;从2023年起,化学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硕士按化学一级学科招生、培养和授予学位,招生专业选择“化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选择“材料与化工”;在申请招生的类别处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类别共分四类,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未提交申请的类别视为放弃。成果和项目无需在此系统录入。首次参加资格审查的导师还需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2.成果录入(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审核(5月18日至5月30日)

成果录入在“一张表”中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师生信息综合库”(https://one.jlu.edu.cn/),之前已录入并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次录入。本次学术业绩考核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范围内的项目经费已经导入完毕,导师在“学术业绩审查”栏处可查看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业绩条件。

3.材料公示(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3年6月3日至6月10日)

5.思想政治素质审核(2026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6.学院名单公示(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化学学院对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7.学校名单公示

学位办公室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对学科评审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学位办公室反映。

8.名单公布

学位办公室公布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

六、注意事项

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来校工作且达到所属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经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和党政联席会议政审通过,可补充通过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各公示环节由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组织。

2.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来校工作且达到所属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高水平引进人才(与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签订合同),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学位办公室与人才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

学校联系人:都 硕  0431-85166261 dushuo19891202@jlu.edu.cn

学院联系人:成 巍  0431-85168438 chengwei422@jlu.edu.cn

             姜惠惠  0431-85168436 jhh@jlu.edu.cn (文章、项目相关)

附件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pdf

附件2: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学博、学硕、专硕).pdf

附件3:化学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条件(2023版).pdf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