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导师:

按照《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办法》(校学位字[2018]14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通知,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旨在确保将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教师吸纳进入导师队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落实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对申请招收研究生的教师须注重在师德师风、岗位履职、育人成效、学术造诣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严格按照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名额,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申请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所指导学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术不端等原因受到停止招生处理的申请教师,不予通过其招生资格审核。

二、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要求及说明

1.凡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包括兼职)均须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方可在所申请专业招收研究生。对于年均在校时间不足6个月的短期聘用教师,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应配备合作导师并填写合作导师备案表(附件1)。

2.强化对申请教师政治素质的考核。把对申请教师的政治要求放在首位。申请教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够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3.突出对申请教师“立德树人”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的考核。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着重考察申请教师在研究生授课、思政教育、研究生学术及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培养条件、学风教育、就业指导等方面情况,充分、合理使用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各项教学检查结果,对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用人不育人,投入时间、精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的申请教师,暂缓或不予通过其招生申请。

4.坚决破除招生资格审核中“五唯”现象,规范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对于申请教师学术业绩考核要注重“质”与“量”相结合,重点考察其学术研究水平是否达到相应层次研究生培养要求,对于在理论原始创新,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解决卡脖子技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在招生资格审核时适度倾斜。

5.设立育人成效审核渠道,达到育人成效审核条件或学术业绩审核条件的申报教师均可通过招生资格审核。

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通过博士生导师育人成效审核(申请人需提交佐证材料):

条件一:考核期内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全部为A(至少两篇),复议成功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按复议结果认定。

条件二:考核期内所指导博士研究生获评省级和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必须包含1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省级、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予重复计算。2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可等同1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折算仅适用于未承担过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条件三:考核期内获得“十佳研究生”称号、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的学生数量达到3人及以上;2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等同1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折算仅适用于未承担过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虽然达到上述审核条件者,如出现下列情况,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通过其育人成效审核:

情况一:考核起始时间至工作开展期间违反国家、学校研究生培养等相关规定。

情况二:考核起始时间至工作开展期间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学术失范、问题论文等。

情况三:考核起始时间至工作开展期间受到停招处罚。

6.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招生资格的教师进行综合考量,但育人成效和学术能力作为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核心条件,不降低标准。

7.对于卓越教授及以上岗位人才实行“免审”制度,系统中选择“免审”选项,由于系统暂未更新,免审理由暂时选择“领军人才”;对于领军教授及以下人才、合同聘用制人员请正常在系统中填报项目、成果等相关内容。

三、审查办法及条件

化学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依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附件1)及吉林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学术业绩条件”的规定进行。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年龄要求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的教师须在退休前按规定学制能够完整培养完一届研究生,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师应为196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根据《吉林大学教职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延聘条件和招收直博生、两年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年龄要求按相关规定做对应调整。

五、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填报(202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

参加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须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填报相关信息,首次参加者还需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在申请招生的类别处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类别共分三类,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未提交申请的类别视为放弃。

2.培养单位审核(2021年5月15日至5月24日)

3.材料公示(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公示平台”(http://gim.jlu.edu.cn/yjsy/new/xwyxk/)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1年5月28日至5月30日)

5.思想政治素质审核(2021年5月31日至6月2日)

6.名单公示

学位办公室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对学科评审有异议者,请实名向学位办公室反映。

7.名单公布

学位办公室公布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

六、其它要求及说明

根据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精神,对以下情况做出说明:

1.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来校工作且达到所属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经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补充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各公示环节由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组织。

2.对于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论文抽检等原因在2022年度受到暂停招生处罚的教师,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得通过其招生资格审核。

学校联系人:苏明  都硕

联系电话:85166261

学院联系人:成巍  姜惠惠(成果、项目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85168438;85168436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