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研究生: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启动,详见1月20日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重申如下:

1.申请材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须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于2021年5月10日开放。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同送交至化学学院研办, 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的上报时间须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上报。

2.培养单位评审阶段: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材料初审注意事项》。申请材料于2021年5月13日前按材料清单顺序交到唐楼A201,成老师处。

3.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校内终审,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学校联系人:董墨

联系电话:85167671

学院联系人:成巍

联系电话:85168438

            化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材料初审注意事项.docx

 附件3:初审意见表.docx

 附件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5: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6:申报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