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21〕第783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14885-2022)以及《吉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21〕190 号)等有关...
09-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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