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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职工人事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教职工人事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09-16
2021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09-16
2021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教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教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09-16
2021
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详见附件。
09-16
2021
化学学院教职工考勤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校发〔2021〕144 号,以下简称“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保障学院的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全院教职工的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岗教职工,包括所有事业编人员、全职合同聘用的专任教师、专职科研系列人员、人事代理人...
09-16
2021
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聘教师聘...
09-16
2021
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学校人事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新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新聘人员”是指由学校新聘并与学校签订相应岗位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内管理的学校工作人员(助教岗位除外)。第三条 新聘人员的聘用工作,按照“依法依规、能进能出,统筹安排、突...
09-16
2021
实验(工程)技术系列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试行)
根据不同的岗位分工,实验(工程)技术系列分为教学实验技术、科研实验技术和公共平台实验技术三类,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级职务。初级职务为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中级职务为实验师(工程师)、高级职务为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务为正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工程师)。第一章 岗位职责第一条 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一、熟悉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并承担本部门实验室...
09-16
2021
吉林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人事代理人员是指由学校新聘并与学校签订相应岗位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在聘期内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的学校工作人员。第三条 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签订代...
09-16
2021
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校发〔2021〕144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保障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岗教职工,包括校本部在编人员、全职聘用的专任教师、专职科研系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人才派遣I类人员、全职在站博士后人员,以及学校认为应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第二章 考...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吉林大学章程》和《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部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院(含学校批准设立学术委员会的研究机构,以下称“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第...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师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规范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承担的教学、科研、医疗等任务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教师职务设助...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
校发〔2021〕15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校外兼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维护学校和相关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进一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9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09-16
2021
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完善我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学校的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生机与活力。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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