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含低值易耗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用品等物资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所属一切物资的所有权归属学校,物资的管理员和使用人必须精心爱护,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科研所属物资必须在实验室建立物资台账,并且要求账物一致。

三、原则上,实验室物资不允许外借和带出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使用结束后应及时交还,如出现损坏或遗失必须按价赔偿。

四、凡需使用实验室所属物资的,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在正确的指导下按规程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物资管理员必须保证实验室非易耗类物资的完好率。如因玩忽职守、指导不当等造成仪器设备遗失、损坏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于日常利用率较低的物资,经实验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在院内进行调剂,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处理。

七、各实验室内的物资应摆放整齐,用后及时清理,保持实验室整洁。

八、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实验室物资管理有关规定,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